教育部官宣2021年《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将取消!

教育部11月18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将取消,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已提交申请的,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根据在港澳台学习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但开具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仍然有效。

二、《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在港澳台学习人员提供的港澳台院校录取材料、港澳台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港澳台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出入境信息、行程票据等确定在港澳台地区学习期限。

什么是《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凡在香港就读或进行科研时间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学生学者,均须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教育科技部报到注册,以便在离港时开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此证明可作为回内地申请博士后时的驻外使领馆的推荐意见、及享受其它有关留学人员优厚待遇的凭证等。

《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有什么用?

1.可在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办理落户;2.可购买免税车,优惠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十几万;3.现在很多高校要求评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需要留学经历;4.申请归国留学人员科研基金;5.享受留学回国创业优惠政策(不同地区和单位政策不同)。取消《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后,也为赴港澳的留学生减少了一部分以前需要办理的必要手续,但不会影响享受原有的福利政策。

除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外,还有什么是在港澳上学的同学们回家之前必须要拿到手的重要资料呢?

01 成绩单2021年5月~7月份是考试期,考试结束后2周左右(5月末6月初)就可以出成绩了,大家可以申请一份正式的成绩单。

02 在读证明在读证明又叫学位证明,可以证明你目前正在或者已经完成在港大就读的某个项目。与成绩单不同的是,在读证明或学位证明不会出现所读具体课程和成绩。可用于求职,申请大学或签证申请。

03 毕业证明大概到七月中,你会取得毕业资格(即学校批准你的毕业),此时可以办理正式的毕业证明,即Award Certification Letter. 可以用来办理学历认证。

04 学历认证拿到毕业的成绩单、正式毕业证明以后,就可以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了。

05 毕业证书最后,就是领取毕业证书啦,一般港校的毕业证书会在11月份领取,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找朋友代领。

06 IANG签注对于部分毕业打算留港的同学,结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办理IANG签注,这个签证可以使大家在港不受限制的工作,到期之后还可以办理续签,直到获得永居资格。

07 逗留签注(D签)拿到IANG签注后,接下来就是更新内地逗留签注(D签)。虽说D签过期可以继续留在香港,但是如果回内地没有D签,再次入境香港时将被内地海关拒绝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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